衛生局訪餐飲商會宣傳控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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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持續宣傳第六/二〇二三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下稱“控酒法”),加深業界對相關法律的認識,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主任林松、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代主任柯慶建一行於日前與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會長陳澤武、理事長李汝榮、副理事長馮健富、副理事長羅錦焜及常務理事彭鼎傑座談,雙方就控酒宣傳及執法工作深入討論及交流。


  衛生局代表在座談會上表示,“控酒法”將於十一月五日起正式生效,法律規定在開放予公眾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的地方內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濃度在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料的限制,包括:設定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地點,禁止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亦訂定販售酒精飲料場所應遵守的規範及售賣方式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代表認同“控酒法”實施的必要性,認為有助避免青少年接觸酒精飲料,同時,對餐飲場所內銷售酒精飲料的方式、法定式樣標誌張貼、自動售賣機、外送平台銷售酒精飲料的限制、控酒執法力度及處罰歸責等問題表達關注,並就相關議題與衛生局代表交流,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表示會積極支持及配合控酒宣傳工作。


  衛生局將會在相關法例正式生效之前,持續開展一系列的宣傳及推廣活動,以及約見更多社團、商會及機構,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呼籲公眾尤其未成年人應選擇無酒精的健康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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